這次班上多了一個新同學_扎楊
我對她的蒙古國籍非常感興趣
或許以前對外蒙古這塊土地獨立的過程不是很清楚
所以這兩天花了一些時間閱讀大量資料
希望以後能更了解我的同學
先PO一段蔣經國回憶錄
其他相關比較考究的資料整理過後再和大家一起回憶歷史嚕
蔣經國回憶錄:蔣經國回憶錄:斯大林為什麼一定要割走外蒙古
【看中國2005年10月05日報道】1945年,美國還沒有把雅爾達協定公佈以前,我們政府已經派員到莫斯科去進行中蘇談判,我也參加。這次的交涉,是由當時的行政院長宋子文先生領導的。
我們到了莫斯科,第一次和斯大林見面,他的態度非常客氣;但是到了正式談判開始的時候,他的猙獰的面目就顯露出來了。我記得非常清楚,當時斯大林拿一張紙向宋院長面前一擲,態度傲慢,舉動下流;隨著說:「你看過這個東西沒有?」
宋院長一看,知道是雅爾達協定,回答說:我只知道大概的內容。
斯大林又強調說:「你談問題,是可以的,但只能拿這個東西做根據;這是羅斯福簽過字的。」
我們既然來到莫斯科,就只好忍耐和他們談判了。談判中間,有兩點雙方爭執非常劇烈:
第一、根據雅爾達協定,有所謂「租借」兩個字眼。
父親(指蔣介石)給我們指示:「不能用這兩個字,這兩個字,是帝國主義侵略他人的一貫用語。」第二、我們認為,所有問題都可以逐步討論,但是必須顧到我們國家主權和領土的完整。後來,史大林同意不用「租借」兩字,對於中東鐵路、旅順、大連這些問題,也肯讓步;但關於外蒙古的獨立問題——實際就是蘇聯吞併外蒙古的問題,他堅持決不退讓;這就是談判中的癥結所在。談判既沒有結果,而當時我們內外的環境又非常險惡。這時,父親打電報給我們,不要我們正式同斯大林談判;要我以個人資格去看斯大林,轉告他為什麼我們不能讓外蒙古獨立的道理。
我遂以私人資格去見斯大林,斯大林問我:『你們對外蒙古為什麼堅持不讓他「獨立」?』
我說:『你應當諒解,我們中國七年抗戰,就是為了要把失土收復回來,今天日本還沒有趕走,東北、台灣還沒有收回,一切失地,都在敵人手中;反而把這樣大的一塊土地割讓出去,豈不失卻了抗戰的本意?我們的國民一定不會原諒我們,會說我們「出賣了國土」;在這樣情形之下,國民一定會起來反對政府,那我們就無法支持抗戰,所以,我們不能同意外蒙古歸並給俄國。』
我說完了之後,斯大林就接著說:『你這段話很有道理,我不是不知道。不過,你要曉得,今天並不是我要你來幫忙,而是你要我來幫忙;倘使你本國有力量,自己可以打日本,我自然不會提出要求。今天,你沒有這個力量,還要講這些話,就等於廢話!』
說時態度非常倨傲,露骨地表現帝國主義者的真面目。
我也就開門見山地問他說:『你為什麼一定要堅持外蒙古「獨立」?外蒙古地方雖大,但人口很少,交通不便,也沒有什麼出產。』
他乾脆地說:『老實告訴你,我之所以要外蒙古,完全是站在軍事的戰略觀點而要這塊地方的。
他並把地圖拿出來,指著說:『倘使有一個軍事力量,從外蒙古向蘇聯進攻,西伯利亞鐵路一被切斷,俄國就完了。』
我又對他說:『現在你用不著再在軍事上有所憂慮,你如果參加對日作戰,日本打敗之後,他不會再起來;他再也不會有力量佔領外蒙古,作為侵略蘇聯的根據地。你所顧慮從外蒙進攻蘇聯的,日本以外,只有一個中國;但中國和你訂立「友好條約」,你說二十五年,我們再加五年,則三十年內,中國也不會打你們;即使中國要想攻擊你們,也還沒有這個力量,你是很明白的。』
斯大林立刻批評我的話說:『你這話說得不對。第一、你說日本打敗後,就不會再來佔領外蒙古打俄國,一時可能如此,但非永久如此。如果日本打敗了,日本這個民族還是要起來的。』
我就追問他說:『為什麼呢?』
他答道:『天下什麼力量都可以消滅,唯有「民族」的力量是不會消滅的;尤其是像日本這個民族,更不會消滅。』
我又問他:『德國投降了,你佔領了一部份;是不是德國還會起來?』
他說:『當然也要起來的。』
我又接著說:『日本即使會起來,也不會這樣快;這幾年的時間你可以不必防備日本。』他說:「快也好,慢也好,終局總是會起來的;倘使將日本交由美國人管理,五年以後就會起來。』
我說:『給美國人管,五年就會起來;倘使給你來管,又怎樣的呢?』
他說:『我來管,最多也不過多管五年。』
後來他不耐煩了,直截地表示:『非要把外蒙古拿過來不可!』
談話一直繼續下去,大林又很正經地向我說:『我不把你當做一個外交人員來談話,我可以告訴你:條約是靠不住的。再則,你還有一個錯誤;你說,中國沒有力量侵略俄國,今天可以講這話;但是只要你們中國能夠統一,比任何國家的進步都要快。』
這的確是斯大林的「肺腑之言」,他所以要侵略我們,還是害怕我們強大起來:因此,只顧目的,不擇手段,用盡千方百計來壓迫、分化和離間我們。
接下去,他又說:『你說,日本和中國都沒有力量佔領外蒙古來打俄國;但是,不能說就沒有「第三個力量」出來這樣做?』這個力量是誰他先故意不說。我就反間他:『是不是美國?』他回答說:『當然!』
心裡暗暗地想,美國人訂下了雅爾達協定,給他這許多便宜和好處;而在斯大林眼中,還忘不了美國是他的敵人!
最後,經過許多次的談判,「中蘇友好條約」終於簽訂了。不過,父親當時對於簽訂這個條約,有個原則上的指示:『外蒙古允許「獨立」,但一定要註明,必要經過公民投票;並且要根據三義的原則來投票。』這原則,史大林總算是同意了。斯大林說過:『條約是靠不住的。』我們絕不以人廢言,只要自己能發憤圖強,有了力量,反共抗俄能夠勝利,外蒙古還不是仍舊可以歸還到我國的版圖嗎?而且,「中蘇友好條約」,經俄帝徹
底破壞之後,我們已經明白宣佈其「無效」;依理依法,外蒙古仍然是中華民國領土的一部份。
我還記得,在簽訂友好條約時,蘇方代表,又節外生枝。他的外交部遠東司的主管同我商量,要求在條約上附上一張地圖;並在旅順港沿海一帶區域,劃了一條黑線,大概離港口有二十海里的距離,在這線內,要歸旅順港管轄。照國際法的觀點,公海範圍是有一
定的規定,就是離開陸地有一定的距離;俄方此一要求,顯然是不合理的。為了這一問題,爭執了半天,從下午四點半到晚上兩點鐘,還沒有解決。
我很不耐煩的說:『你要劃線,你劃你的,我是不能劃的。』
他說:『不劃這個線,條約就訂不成!』
我說:『訂不成,我不能負責;因為我沒有這個權力。』
他說:『我是有根據的。』
我說:『你有什麼根據?』
他拿出一張地圖,就是沙皇時代俄國租借旅順的舊圖,在這張地圖的上面是劃了一條黑線的。並且指著說:『根據這張圖,所以我要劃這一條線。』
我覺得非常滑稽,因此譏諷他們說:『這是你們沙皇時代的東西,你們不是早已宣佈,把沙皇時代所有一切的條約都廢止了嗎?一切權利都全部放棄了嗎?你現在還要拿出這個古董來,不是等於承認為你們所打倒的沙皇政府嗎?』
他有點著急說:『你不能侮辱我們的蘇聯政府!』
我說:『你為什麼要根據這個東西來談判呢?不是等於告訴全世界說:你們還是同沙皇政府一樣嗎?』
他說:『你不要吵鬧,你的火氣太大。』
我說:『你要訂約可以,但無論如何這一條線是不能劃下的!』
經過一番力爭之後,這一張地圖,雖附上去了,可是那一條線始終沒有劃出。由這件事看來,我們完全瞭解,斯大林原來就是沙皇的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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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參考資料
1911年(清宣統三年),辛亥革命後,隨著清朝統治的逐漸瓦解,在沙皇俄國駐庫倫(現烏蘭巴托)領事的策動下,外蒙古活佛哲布尊丹巴在庫倫宣佈獨立,建立「大蒙古國」政府。隨後俄蒙軍隊包圍了清政府駐庫倫的辦事大臣衙門,解除了清軍的武裝,並將辦事大臣三多及其隨從人員押送出境。此獨立未被當時的清朝政府和後繼的中華民國政府承認。
1913年沙俄當局迫使袁世凱執政的北洋政府簽訂了《中俄聲明》。聲明規定:外蒙古承認中國宗主權。中國、俄國承認外蒙古自治。外蒙古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中國不得在外蒙古派駐官員、軍隊,不得移民。1915年6月7日中俄蒙在外蒙古恰克圖簽定《恰克圖協定》,將此聲明具體化。據此,同年6月9日,外蒙古宣佈取消「獨立的大蒙古國」。袁世凱冊封哲布尊丹巴為「呼圖克圖汗」,並赦免獨立運動人士。外蒙古實行自治,但實際上為沙俄所控制。
1917年俄國十月革命之後的蘇聯政府在1917年和1919年兩次發表對華宣言,宣佈廢除沙俄與中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但事實上繼續支持外蒙古獨立。蘇聯在1919年7月25日發表對蒙古聲明,稱外蒙古是一個獨立的國家,要求與之建立外交關係。
1919年11月7日,由於遠東的沙俄殘余勢力(白俄)與蘇聯均無暇顧及對外蒙古的援助,庫倫當局求助於徐世昌、段祺瑞的北洋政府,徐樹錚率兵進入外蒙古。11月22日徐世昌下令取消外蒙古自治,恢復舊制。同時取消《中俄聲明》和《恰克圖協定》。
蘇聯和蒙古人民共和
1921年2月11日,白俄恩琴的軍隊在日本關東軍的支持下攻入庫倫。中國駐軍撤離庫倫,一部分返回內地,一部分轉移到買賣城,準備再戰。外蒙古的活佛、王公們又一次宣佈獨立。牧民出身的蘇赫-巴托爾和喬巴山組建了蒙古的共產黨,即蒙古人民黨。該黨軍隊在蘇聯紅軍的支援下進攻買賣城,中國駐軍戰敗後徹底撤出外蒙古。蒙古人民黨邀蘇聯紅軍入蒙作戰,趕走恩琴的軍隊。1921年7月10日,外蒙古建立親蘇的君主立憲政府。11月外蒙古建立「人民革命政權」,並與蘇聯訂立了《蘇蒙修好條約》。北洋軍閥各派系,如段祺瑞、張作霖、曹錕、吳佩孚等因忙於彼此之間的戰爭,無可奈何。作為一種外交形式,北京徐世昌政府發佈了一份聲明,譴責外蒙古企圖分裂中華民國的行徑,不承認外蒙古的獨立。
在蘇聯第三國際以及蒙古人民黨的支持與行動下,外蒙古政府1924年11月26日宣佈廢除君主立憲制,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國,定都庫倫,改城名為烏蘭巴托。但中國及英、美等當時主要國家政府皆未承認。
中華民國政府對外蒙古獨立的態度
抗戰期間
由於中華民國政府一直處於內外交困的處境中,從北伐、中原大戰、剿共,到1931年九一八事件和1937年全面抗日戰爭爆發,無力處理外蒙古問題,外蒙古逐漸從事實上脫離了中國,成為蘇聯的衛星國。直到1992年蘇聯解體後,蘇俄軍隊才徹底從蒙古國撤走。
1939年,蘇、蒙聯軍與日本、滿洲國的軍隊爆發諾門罕戰役,之後因歐洲戰事而停戰。1941年4月13日,蘇聯同日本簽訂了《蘇日中立條約》,並發表聯合聲明說:為了維護兩國的友好關係,蘇聯保證尊重「滿洲國」的領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保證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完整和不可侵犯。對此中華民國政府外長王世傑鄭重聲明「《蘇日中立條約》,對於中國絕對無效。」
國民黨政府駐蘇大使邵力子曾說:我在1943年春間,曾提出有關中蘇邦交的建議……關於中蘇之間的許多應解決的問題,我所建議的幾乎多與中蘇友好協定所包含的相類似。因為那時我認為這些問題必須加以合理的解決,尤其是承認外蒙古的獨立,和中山先生建國大綱所定扶助弱小民族使之自治自決的精神,完全符合。(據新華社1949年[[8月15日電)
雅爾達協定
第二次世界大戰末,同盟國為爭取蘇聯對日本宣戰,美、英兩國在未通知中國以及其他盟國之下,於1945年2月11日與蘇聯簽定涉及外蒙古以及中國主權的《雅爾達協定》(又稱「雅爾達密約」)。其中要求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國)的現狀須予維持,以及英、美政府必須給予承認。為繼續取得同盟國對中國戰區的支持,1945年8月14日,經過與蘇聯兩個多月的談判,中華民國政府同意該條約相關內容。宋子文、王世傑等在中華民國政府總統蔣介石的授權下與蘇聯政府簽訂《中蘇友好條約》,同意「蘇聯出兵擊敗日本後,在蘇聯尊重東北的主權、領土完整;不干涉新疆的內部事務;不援助中共」等條件下,允許將依公正之公民投票的結果決定是否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8月8日蘇聯對日本宣戰之後,外蒙古軍隊參加了蘇軍對日軍在內蒙古的作戰。10月20日公民投票結果,97.8%的公民贊成外蒙古從中國獨立出去。
1946年1月5日,中華民國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獨立。國民政府公告說:「外蒙古人民於民國34年10月20日舉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內政部次長雷法章前往觀察,近據外蒙古主持投票事務人員之報告,公民投票結果已證實外蒙古人民贊成獨立,茲照國防最高委員會之審議,決定承認外蒙古之獨立,除由行政院轉飭內政部將此項決議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隨後國民政府表示支持蒙古入聯合國,詳情見下。
然而雷法章事後對這次投票的評介是:「其辦理投票事務人員,對於人民投票名為引導,實系監視,且甚為嚴密」、「此項公民投票據稱為外蒙古人民重向世界表示獨立願望之行動,實則在政府人員監督下,以公開之簽名方式表示贊成獨立與否,人民實難表示自由之意志。」中華民國政府曾於1947年8月27日於聯合國安理會開會時表示質疑此投票之公正性。中華民國代表蔣廷黻發言稱:「吾人認為此事是吾人所不能接受之過份簡單的歷史,當適當時機來臨後,我國政府有從事進一步觀察之權利。」
1953年經國共內戰敗走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總統蔣介石根據蘇聯並未做到「不援助中共」等條件而廢除《中蘇友好條約》中關於外蒙古的換文,不承認外蒙古的獨立,並下令把外蒙古重新納入中華民國的版圖之內。蔣在國民黨的中央會議上,沉重地檢討說:「承認外蒙獨立的決策,雖然是中央正式通過一致贊成的,但我本人仍願負其全責。這是我個人的決策,是我的責任,亦是我的罪愆。」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狀告蘇聯,宣佈《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失效,從而不承認外蒙古的獨立。聯合國對此予以承認,並通過聯合國大會505號決議譴責蘇聯。
蒙古入聯合國
1946年8月6日,國民政府派駐聯合國的代表徐淑希發表支持外蒙古加入聯合國的聲明:「蒙古人民共和國在數月之前,尚為中國之一部分,稱為外蒙古。其獨立乃由中國所賦予,職是之故,中國將為歡迎其加入聯合國之一國家,吾人固竭誠期望其加入此國際機構。……中國於適當之時間到來時,儕以全力支持外蒙古要求入會申請。」
國民政府遷台之後不承認外蒙古獨立。1955年,中華民國否決蒙古加入聯合國,認為蒙古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因此其能否加入聯合國尚有待討論。
1961年,蘇聯集團和非洲集團達成一攬子協議:蘇聯集團支持非洲的茅利塔尼亞入聯合國,而非洲集團支持蒙古人民共和國成為聯合國成員國。中華民國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有否決權,可以阻止蒙古入聯合國。但美國甘迺迪政府擔心如此會導致茅利塔尼亞入聯合國受阻,激怒非洲國家,導致他們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入聯合國,於是施壓給蔣介石政府不得否決蒙古入聯合國。幾經外交上的交涉,最終蔣介石同意不否決蒙古入聯合國,而美國也不可以投同意票。作為回報,甘迺迪公開聲明美國堅決支持中華民國政府;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入聯合國成為「重要問題」,即要三分之二多數同意才能通過;且甘迺迪承諾如果任何時候美國的否決將有效地防止中共進入聯合國,美國將使用否決權。
10月25日,聯合國安理會以9票贊成,0票反對,1票(美國)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蒙古入會案。中華民國未參加投票。10月27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第1630號決議案,接納蒙古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中華民國未參加表決。12月1日,澳大利亞、日本、美國等提出議案:任何涉及中國代表權變更問題的議案都是「重要問題案」。10月15日此案以61票贊成,37票反對,7票棄權,被通過為聯大第1668號決議案。
現實的承認
2002年,中華民國內政部和行政院正式承認蒙古國的獨立現狀。但因為中華民國憲法中規定到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正式決議,不得變更之,所以就有認爲憲法的名義疆域仍然包括外蒙古及唐努烏梁海的主張。此外,中華民國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曾經定義「大陸地區」為中共控制之地區及外蒙古等,但現在已經排除外蒙古的適用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蒙古獨立的態度
中國共產黨在執政前即支持國民政府和蘇聯簽訂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由於蘇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主要的援助者,而外蒙古也已經在事實上脫離中國的統治近三十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不久,1949年10月16日即和蒙古人民共和國建交。1950年中國政府毛澤東主席出訪蘇聯,在簽訂《中蘇友好互助同盟條約》時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1950年7月3日,毛澤東接受蒙古人民共和國首任駐華特命全權大使呈遞的國書。
1953年史達林去世赫魯雪夫上臺後,蘇聯歸還了旅大軍港和東北鐵路的管理權,但拒絕討論外蒙古問題。蒙古人民共和國於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交換地圖,劃定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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